Tuesday, September 12, 2006

我們的九一一

看著半小時重播一次的新聞片段,總覺得要為今天記下些什麼。
還記得飛機相繼撞向世貿那十五分鐘,我在旺角西洋菜街KK pub(不知今還在),與公信第一報的intern朋友們,在鋸扒飯聚。本播著music channel的電視,隨錶跳到八時五十幾分左右,悄悄轉台至CNN,畫面內其中一幢世貿已然冒煙,當我們正談論是那一套荷里活電影片段時,第二架又殺到,主播尖叫了出來,我們也跟著附和。

熱血的新聞系同僚,竟心思思回公司當義工,好像最後有數位真的回去了,不記得,最記得反而是在場的攝影大佬說了句:聽日股市有排跌。我當然無動於衷,心諗關我鬼事,甚至不屑回應,五年後的今天,老細卻告訴我他六十九元入了匯豐,變了富婆,四十歲便說提早退休......

那時,我第一時間給妳撥電話:喂,打仗喇,妳叫我快點回家,一起看直播,我乘地鐵到太古,由地鐵站直奔回家,母親竟然還在看電視劇,我說大件事了,她冷冷地道:有無咁緊張啊,美國之嘛。算吧,這千年一遇的歷史時刻,我只留給最啱咀型的人。那一夜,我和妳拿著聽筒,暢談家國大事:美國會出兵嗎?大樓幾點會倒塌?又有人跳落嚟喇!明天報紙用咩題呢?討論的話題,是多麼理性和有質素,看到tvb羅燦拿著卡拉ok咪出來報道,我們還一起失笑,看朱里阿尼演說,我們肅然起敬,如是者一路傾至半夜,也沒有掛線的原因。那感覺太妙了,比一對剛認識的小情人,於海邊漫步更醉人,那年2001,我們渡過了最難忘的晚上。

五年了,莫說阿富汗,伊拉克也給牛仔國毁滅了,世界改變,永遠比我們想像中快,我心裡默禱,為死難者,亦為那些逝去的時光。

Sunday, September 10, 2006

有人喜歡藍

藍先生:

剛接到你的新作,說不出的興奮。你知道嗎,在網海內下載你唱片所需的時間,還不夠我去沖一個涼,吃一個杯麵,但我還是乖乖地掏出八十塊錢,做一個負責任的粉絲。

你知道嗎,你的聲底太柔弱,完全唔入咪,在錄音室灌的唱片,竟然連歌詞也含含糊糊,聲音像經過處理,mean點說,簡直不合格。唱live嗎,數週前在m1bar看你的演出,那一條加連威老道的短褲,我真有衝動上台問你咩事,最恐怖是你搖晃著贊助商的啤酒,對台下那班職業fans嫣然一笑,比同台的單眼精陳苑淇還妖.......

希望你知道的是,這些我都不介意,八十元買的,是你的heart,是你的詞,是你對社會對人生的睇法,我就是喜歡那很raw的錄音,感受你悄悄躲在鋼琴後,喃喃地自言自語的控訴。半熟旦的人情冷暧、三點冰室的虛無感,是生命影响生命,反正聽suede、聽blur,唔睇歌詞一樣聽不到唱咩,要求你如學友般引吭高歌,根本是痴x線的想法,我與你,在唱盤中觸碰著。

只是,你的新碟實在太令我吃驚,那碟名潮騷是幹甚麼,你好鐘意看秋官的潮爆大狀嗎?電子音樂,配上那些一街都是的周耀輝、黃偉文,那會讓你賣多幾多張碟?你的東西去了那裡?你不屬於armani、Y-3也不特別襯你,那些情深的眼神,還是留番自己使吧。拜託,不要步盧巧音的後塵,你性感不起的。

噢、忘記告訴你,我最喜愛你的歌曲,叫自知之明。

追隨你三年的粉絲上

Monday, July 17, 2006


千里之行 始於足下

很討厭地,我是一個每天向後看的人
一起床,就想昨天沒幹什麼,枉費了幾多光陰;去年若果學了什麼,現在便不用那麼苦了
要為我寫一篇廿四小時,我相信起碼有六百字,嘥在寫這種無止境的強迫症(諗落都難配相)
久而久之,做每件事前,總覺得已錯過最佳時機,踏出了的第一步,很快就縮回,讓自己停滯不前。

老套點說,還是活於當下最緊要。千里之行,始於足下,好像踏單車遊日本,看似瘋狂,毫不懂砌車的我們,還是一股作氣搞定了,又如學網球,由十幾歲開始諗,浪費了十年時間,才認真找個師傅,現在還算有板有眼,多年來夢想出征雷利,最終亦趕上了尾班車,出發在望。

只要take action,石頭肯定較想像中容易搬開的。















Wednesday, July 05, 2006

認命的人有福了

如果可以投票的話,家居十大酷刑,我義無反顧投失眠一票。
你話工作煩壓力大咩,求其喺街執幾件都可能慘過我,張床有野咬咩,實際上係不知幾舒服,獨立房間,冷氣長開,擺設雅致。
勉強要解釋,可能係周公爭我錢,晩晩見到我即閃,招呼都唔肯打,或者個人健康到爆,無限體力,眼瞓純粹係錯覺。

發洩完,我再次肯定,我呢個人最無得救的,其實係咩事都要一個解釋,認命的人有福了。

Sunday, May 21, 2006

香港大水缸

小時候,標榜傳統智慧的故事,通常都匪夷所思,而且滲少少寒氣,溫水煮蛙,可算是箇中的高手。
好地地一隻青蛙,靈巧而敏捷,就算在明澈的月滿之夜,在草叢中生擒一隻半隻,無食過夜粥的,都幾Lei hea。
偏偏,青蛙先生英名一朝喪。唔小心掉落半滿水的鑊,配以文火慢煎,就算你開住蓋,佢都硬係唔知要跳番出來,直至氣絕,依然死得不明不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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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於八十加的你,個口無含鎖匙的,可能都住過十一呎高樓底的舊樓,玩下手,可能還有騎樓/花園/禾塘任擇其一,每晚,阿媽叫你去收晒了整天陽光的衫,得閒又可出去走廊同隔籬屋明仔踼下西瓜波......

那間屋,宜家可能一百萬有找,但勝在貨真價實,一呎就一呎。

不過,一柱擎天、羅生門、大地在我腳下之類豪宅唔好講,只要好似小弟咁,掟過二三百萬出嚟買過下新樓,就會發現,香港的青蛙真係好common。

以下是小弟同阿媽的對話:

我:痴線,建築面積九百呎,睇落去同以前四百呎屋差唔多大。
媽:係咁架啦,啲新樓間間都係咁,都夠住啦,叫你喺度打乒乓波咩。
我:頂,個窗台成張床咁大,呃晒啲位。
媽:有窗台咪重靚,唔通成日好似以前啲咁咩,要進步嘛。
我:咁啲衫晒邊,都無預你掛衫既
媽:送左乾衣機,唔俾你晒衫都正常啦.......

shit!
仆你班發展商個臭街,咩幾十萬呎平台,六星級酒店會所,你好企定同我解釋下咩叫實用面積,點解九百呎的屋實用面積得五百幾?痴能線,衫唔係掛出窗,唔同擺係廁所吽臭啊,要咁大個窗台把托啊,間房擺得床嚟擺唔到書架,豪宅你條毛!!!!!!!!!

令人費解的係,最fundamental的問題,無人有異議,無人想反抗,如我阿媽阿爸含辛茹苦捱大三個豆丁,儲筆錢換樓,竟然都無被人坤的感覺,唔通新樓真係大晒?進步一定係咁?呃秤呃到上心口,個個當無事發生。大佬,唔係發展商夾計,煮啲屎埋嚟都當魚翅食下。

sorry,我重有知覺,好想跳番出個水煲外面。

Wednesday, May 03, 2006

Thomas L. Friedman

最後還是忍不住開了這個blog

對於每一日criticize百幾二百樣野,Mean到爆的我來說,無個Blog,真係出唔到嚟行的。

希望學到紐約時報專欄作家Thomas L. Friedman所講,關於寫好文章的四個原則:

1.道出一樣所有人都未聽說過的新事物
2.用全新角度,分析一件所有人都聽說過的事物
3.道出一個想法,令所有人都有共鳴感
4.道出一個想法,令所有人都極不認同,群起攻之

p.s
並僅以此,獻給正在隨時無糧出,或覺得李嘉誠疴個屁都是香的傳媒中捱騾仔的你,互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