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題
說來慚愧,開blog快兩年了,當初自以為可過過爬格子的手癮,月旦政事一番,怎料變成荒廢的庭園,賞面光臨的各位大哥大姐,無不搖頭嘆息,慨嘆毅力之可貴。
愧對的,當然還有那擲地有聲的blog 題。Make Something Different,說來唏噓,一瞥眼半年時間,在南半球生活了三個月,除了感受過一天超過三十度的溫差,和斑馬長頸鹿打過照面外,在裡頭內的那個自已,到底改變了什麼?
近日看過城市畫報的一篇專題,訪問了一位中年傳媒人,忽然頓悟,由繁榮的台北市,舉家搬到山明水秀的雲南麗江,為的,只是窗外的那一片永恆的山景,好生羨慕,算任性嗎?又不然,起碼一家人的生活質素都改善了。對於回來香港一個月,剛和鼻敏感、失眠、頭痛這些老朋友聚完舊的我來說,是名符其實的一記悶棍。
文中有一句話,說得尤其精警,"搬來麗江,不是為了要做什麼,而是為了不做什麼而來!"
原來,了解自己不想做什麼,遠比尋找到想做什麼這答案,容易百倍啊!
Sunday, October 21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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